1、递交资料后,领馆通常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熟知自己的行程安排;
2、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资料或者亲自前往领馆面试;
3、原则上必须提供的重要原件资料,如邀请函、培训计划等,递交时请提供原件,若在只能提供复印件的情况下,递交之后请申请人自 行备好原件资料,因领馆一般会要求后补;
4、领馆受理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旺季时则需要10-15个工作日,请留意出发时间及早递交申请。
5、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
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