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麦要求全部材料都必须提供彩色的复印件。
2、所有签证申请在任何情况皆需由本人前往签证申请中心递交。18岁以下申请人必须由其中一位监护人陪同。
3、外领区人士必须提供签发超过6个月的有效居住证。
4、以探亲为目的的申请中,如果邀请人和申请人没有直接血缘关系,则必须提供邀请人和直接血缘亲属一方的关系证明。
5、上海丹麦签证申请中心接受冰岛的短期签证申请,由丹麦驻上海总领事馆审理。
6、所有材料的原件须在面交资料当天带上,签证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复印件资料的真实性后会直接退还原件。
7、签证申请递交之后,领馆可能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并熟悉申请资料。
8、签证官有可能要求部分申请人前往丹麦王国驻上海大使馆进行面谈。
9、如果申请人既要探亲访友,又有旅游,须同时按照探亲访友和旅游的材料清单准备材料,证明整个行程的目的。
10、可选择在南京或杭州的签证中心递交申请,但出签时间会延长2-3个工作日。
11、如有出行计划,请尽早办理。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并拿到护照前,建议不要支付交通、住宿等旅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