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车产等资料可以先提供复印件,但面交资料当天需带上原件。
2.使馆/领馆在合理的情况下,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索要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或者要求面试。
3、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
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4.如申请人选择我公司代做免费行程,机票,酒店,则我司所提供的为预订单,随时取消,使馆查不到,若因我司代做的免费行程,机票,酒店导致拒签,我司不承担任何拒签带来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