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如获得过申根签证并使用过可以不用本人前来递交资料,但需提供相关签证复印件。如否需本人前来面交资料
2.领馆审核资料时有可能会对申请人电话调查,请保持公司电话和私人电话的畅通。
3.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4.如申请人选择我公司代做免费行程,机票,酒店,则我司所提供的为预订单,随时取消,使馆查不到,若因我司代做的免费行程,机票,酒店导致拒签,我司不承担任何拒签带来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