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2日讯 7月1日起,漳州市的旅行社,年地接国内游客达5万人次以上或境外游客3000人次以上的,将获奖励10万元。这一规定来自市旅游局6月26日出台的《漳州市旅行社地接奖励政策认定办法》。
该《办法》对地接人数的认定也作出了具体规定:今年7月1日前,地接游客数以国家旅游局网上季报填报为依据;7月1日后,以国家旅游局网上季报填报和国家旅游局诚信系统填报数字为依据,没有在国家旅游局诚信系统填报的数据不予认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旅行社所填报数据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当年及下一个年度的奖励资格。
符合奖励条件的旅行社,要在1月15日前对上一年度的奖励进行申报,市直旅行社直接向市旅游局申报,各县(市、区)旅行社按现行财政体制向相应旅游局申报,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认定。(本网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阮朝扬)
漳州旅游报价
(文章来源于网络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